焊接材料的要求
发布时间:2016-11-23 10:51:57 点击次数:2515
1、船上使用的焊接材料须具备相应船级社认可证书,使用前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。 如果焊条受潮则须经烘干后方能使用:酸性焊条烘干温度为150℃×1h;碱性焊条烘 干温度为350℃×2h。
2、点焊、补焊所使用的焊材要与原焊缝所用的焊接材料一致,吊环焊接须使用低氢型(碱性)焊材。
3、使用碱性焊条施焊时,焊条须放于 100~150℃保温筒中保温,不能露天放置,用完一支取一支。
4、使用 CO2 气体保护焊时,气体纯度应达到百分之99.5以上,使用前应进行放水处理,气瓶余 压 保 持 在 10kgf/cm2 以 上 , 气 体 流 量 在 12 ~ 18L/min 之 间 。 气瓶余压 降 至 10kgf/cm2 时,要更换气瓶。
5、埋弧自动焊的焊剂使用前须经过 200~250℃×1h 烘干后方可使用;焊丝须是干净无杂物、油污、无锈的合格品。
焊接节点应用要求
1、板厚差削过渡边的要求: 当单边板厚差D>4mm 时,要进行板厚削斜处理。削斜长度 L≥10D。
2、焊缝*少间距要求:
1)对接焊缝之间的平行间距D≥300mm。
2)角接焊缝或角接焊缝与对接焊缝之间间距D≥30+3t(t 为板厚)。
3)同一平面内焊缝与人孔、气孔等开孔之间间距D≥30mm。
4)割换板宽度L≥300mm。
5)管子纵向焊缝至少错开50mm(弧长) 。